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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东莞市卫生局(2007)第4号
2007年7月5日
夏季气温高 慎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夏季高气温、湿度大,非常适宜细菌的生长繁殖,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危险性也大大增加。为此,市卫生局提醒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市民:注意食品卫生,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中毒食品以凉拌菜、熟肉制品和冷食多见。细菌性食物中毒潜伏期一般在2至48小时之间,临床表现以急性胃肠炎症状为主,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部分可有发热、腹部阵发性绞痛、粘液脓血便或水样便。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必须注意:食物和食品原料应保证新鲜、安全;食物应在低温或通风阴凉处存放,且存放时间不宜太长,避免混杂存放;食物食用前应彻底煮熟煮透;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具备应有的食品卫生知识;集体食堂要加强卫生管理,不外购熟食或凉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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